统谈分签分付模式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

发布日期: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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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统谈分签分付”集采模式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更好地满足实际的工作需要,提高全局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采购中心2017年12月6日印发了《集中采购“统谈分签分付”模式管理办法(试行)》“统谈分签分付”是指由采购中心统一洽谈,由分子公司各自签合同、付款,是中建四局集中采购的一种创新管理模式,与核心区域的“统谈统签统付”相对应。推进“统谈分签分付”模式,即可以统一洽谈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目的,也可以统一管理提高了物资采购的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发布后,由我中心法务合约部牵头,开始对各中建系统涉及统谈分签分付区域的三、四级公司进行相关的讲解和培训。包括三公司、五公司、六公司、珠海公司、华南公司、深圳公司及各分子公司,5个多月。随着2018年5月11日对六公司总部及其各分公司培训的落幕,统谈分签分付培训工作也进入下一个全新的阶段,即统谈分签区域化。

前期的培训主要是对公司物资办公人员的培训,经过一轮培训讲解之后,各公司办公人员对统谈分签分付模式的制度流程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对日后工作的有一定的帮助,且提高了公司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下一步将会根据项目区域分布,对项目物资人员进行统谈分签分付的培训和讲解,让统谈分签分付制度能够真正的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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